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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1、“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2、“拆除依法代管的...
(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1、“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2、“拆除依法代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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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给予补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1、“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2、“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综合来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公证对于完善拆迁协议内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房屋拆迁纠纷,稳定房屋管理秩序,保证房屋拆迁、安置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到被拆迁物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1.拆迁公告是公布依据拆迁相关政策、法令采取的拆迁行为的对外宣布、通告行为。 2、同时拆迁公告也是该区域内的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入户、过户等动作,至拆迁结束。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后,向被拆迁人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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