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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抚养费向法院起诉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讨论。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及未经法院通过诉讼确定的,则也应以...
依法应诉,要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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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离婚之诉一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人尽管未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但是是法院审理的抚养法律关系中的抚养费的权利人,故而是具有抚育费给付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抚育费的资格。否决其具有原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被抚养人依法获得的民事权利,国家剥夺其司法救济权。
如果女儿已成年,那应由女儿作为原告起诉。母亲无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女儿未成年,原告依然是女儿吧,但母亲是法定代理人。
这是我的回答:回诉讼请求判决,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它表明人民法院对原告诉讼请求自否定,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程度的肯定。虽然维持判决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有维持判决无法替代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B《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的规定,驳回原{诉讼请求判决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在这种情形下,只能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不能适用其他任何形式的判决。(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能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属于合理性持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给人以一种错误的司法导向。而采取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形式,就能既保证人民法院作出正确的司法裁定,又能避免支持不合理行为的不良影响,并且有利于被告纠正不合理的行政行为。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力,被诉行政机关也应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其内容或效力。如果某个具体行政行为符合作出时的法律、法规规定,是合法的,但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时,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废止。如果判决维持,就为被诉行政机关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设置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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