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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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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产假98天。 【4】在江苏省,只有晚育的,女方加产假30天,给男方10天的陪护假。 女方可以休产假为128天。 【4】如果没有晚育的夫妻,不享受增加产假30天和男方的陪护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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