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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亲身经历,分享给大家。 几年前我第一次做HR时,对HR行业没有太多专业知识,也没有什么经验,当时的HR部门连我一起才三个人,要处理招聘...
按你提供的情况,你与公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因为其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权随进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情形。培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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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没有关于培训的法律条款,但是劳动合同法有培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对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了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从上述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对于培训费和违约金的数额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9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大批职工下岗和失业。尽管政府通过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采取“三三制”原则来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但是,暂时的救助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下岗职工一日不能实现再就业,国家的负担就一日不减,下岗职工自身的生活也不能得到根本改善。因此,为帮助下岗职工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帮助其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地实现再就业,19年―2000年,劳动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了第一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并从2001年开始,组织实施了第二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具体签订协议约定服务的期限要本着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所以培训协议是要在进修和培训之前双方协商和签订,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不参加培训,如果已经培训完后单位再要求约定服务期的,主动权就在你了,你不同意单位是无权利单方要求的,你有决绝的权利。没有培训和服务期协议单位也无权要求你赔偿培训费用。放心吧,主动权在你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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