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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不能协商离婚。协议离婚应由双方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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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的,持下列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身份证及户口薄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内容)。 2、诉讼离婚,双方经常居住在上海,可在上海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应提交的材料 (1)民事诉状; (2)结婚证; (3)被告的户口证明、离开户口所在地满一年的证明; (4)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5)房产证、宅基地证、汽车行驶证、购物发票等能够证明财产及债务的材料; (6)以前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证人证言、居(村)委证明等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 (7)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照片、书信、被被告暴力致伤的病历等能够证明被告对离婚负有过错的材料; (8)证人证言、子女意愿等证明子女由谁抚养更有利成长的材料; (9)被告的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被告负担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材料; (10)自己的失业证、患病病历、收入证明等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材料。
视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不同,分以下两种情况: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下列材料: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 即由一方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你好需要提交在本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据一般材料如下 (1)民事诉状; (2)结婚证; (3)被告的户口证明 (4)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5)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材料,如:房产证、宅基地证、汽车行驶证、购物发票、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等 (6)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照片、书信、被被告暴力致伤的病历等能够证明被告对离婚负有过错的材料; (7)为争取小孩抚养权,提供证人证言、子女意愿等证明子女由谁抚养更有利成长的材料; (8)以及法院需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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