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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要约定清楚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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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条款、房屋信息条款、价格条款、付款方式条款、过户交房条款、违约责任条款、解决争议方式条款、合同生效条款、合同终止条件条款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位置、类型、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价金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当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约定; (4)付款时间和方式; (5)房屋腾清及交付日期; (六)房屋产权转让、登记等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项,如合同生效条件、不可抗拒事件的处理等; (9)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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