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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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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办理流程 1、被保险人所在的单位选定一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用的银行,然后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进行填写,需要一式三份。 2、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这里的相应是指所在的城市或者乡镇,表是指《xx市失业保险费登记表》。 3、第一次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或者单位要提供办理失业保险的必要材料,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a、营业执照的副本或者是允许该企业成立的批文; b、该单位的《工资基金手册》; c、出示《xx市劳务工指标登记本》; d、所要申保的单位或者企业机构代码本。 4、曾经办理过缴交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或者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变化,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20号之前到协调处填写相应的报变更表。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包括: a、员工的人数、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发送了变化。这个时候就需要填写《xx市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资料变更表》,并且一式两份; b、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名称变化,要像其提交工商局的更名证明; c、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银行和账号发生裱花,要重新进行签订协议书,这里的协议书是指《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并且一式三份; d、公司如果因为搬迁、合并、破产……原因,使其停业或者注销、或者停止办理失业保险的,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银行受理了代为扣缴失业保险费后,必须向该单位提供合法的付款凭证。
3:①本人身份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1、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可以。2,流程如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接收档案,按时参加职业指导。超期的、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证办理及发放;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录入微机。4。(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5、待遇审核;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填报培训专业,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记录,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
司法实践中员工失业保险办理的程序主要包括: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 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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