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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到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些违约补偿的,具体的你可以问下律师地方的律师,按照当地的经济,他们晓得的要清楚一点...
第一,如果此土地承包合同系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则不存在承包费问题,也就是说,承包人不必交纳承包费。第二,如果此土地承包合同系农村土地的除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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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包期限到期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效力随之消灭的情况下,村委会将农业户承包的已到期的农村土地另行发包,看起来是合法的。可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其它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上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它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一般承包合同。一般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上的签订,往往都是采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上,采用的则是法定的原则。既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由法律来规定的。
当事人从村集体承包或租赁的农业用地,在没有改变农业用地用途,没有私自在农业用地上进行建设,不违法。若在该农业用地上进行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应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否则,属违法行为。当事人没有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村集体和林业部门对该土地权属争议不影响承包合同的效力。若村集体非法发包而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依法要求赔偿。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何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具体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明确和具体。出让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对出让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做了规定: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39条、第40条、第41条又规定了出让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时终止,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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