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货物装卸船作业必须严格实行双边交接:由港口库(场)装卸船的货物,由库(场)和船舶双边交接;联运货物车船直取,由换装港和船舶双边交接;由港口驳...
货物装卸船作业必须严格实行双边交接:由港口库(场)装卸船的货物,由库(场)和船舶双边交接;联运货物车船直取,由换装港和船舶双边交接;由港口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除船、港双方另有协议者外,装船时应做到大票分隔(整批货物),小票集中(零星货物),每一大票货物,应按单装船,一票一清,同一收货人的几票货物应集中在一起装船。每一大票货物或每一收货人的货物,装船开始及终了时,船舶应指导起运港做好垫隔工作。
在装卸、运输中发生、发现的货损事故、有关港航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大损失。港口对货物差错、票货分离、票货不符等货运事故,应先在本港复查核实。复查无着,至迟应在记录编制之日起七天内,向有关港、航单位发出“运输事故查询书”(附表十二)进行查询。对重大事故,可派专人进行查询,获复前如查询的货物或票据已经找到,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停止查询。
普通记录是记载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提供证明事项的记录,但不涉及承托运之间的责任。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编制普通运录:一、托运人自理装船,并按舱封或装载现状与承运人进行交接,以及其它封舱(箱)运输的货物,发生非承运人责任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和内容不符;二、托运人随附在货物运单上的单证丢失;三、托运人派人押运和甲板货物发生非承运人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四、承运人提供的船舶水尺计量数;五、货物包装经过加固整理;六、收货人要求证明与货物数量、质量无关而承运人又能证明的其他情况。普通记录编制的份数根据需要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6,682人已浏览
2,5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