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以下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您提出的不予行政处罚要出具决定书么这个问题,是不是怕留下案底,我认为无论公安机关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作出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应当留存相关记录,但记录不会非法泄露。这种处罚信息系公民隐私,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获取。信息保存很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0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6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