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交纳的,应该当时交纳罚款;如果不是当时交纳的,应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由于立案的当事人不能确定、立案适用的法律有待商定、立案的证据不充分或者有其它特殊情况的,行政处罚罚款延期时间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但是,对延期立案的案件,应填写《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批准准予延期立案后,送法制机构进行立案审查;对超过15日的最长立案期限后又需立案查处的,应填写《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局长批准准予超期立案后,送法制机构进行立案审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410人已浏览
550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