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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失业保险条例 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2001年2月28日河北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5年1月26日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
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作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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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保障失地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根据河北省《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被征地时已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应一次性缴足应缴养老保险费用后直接进入养老保险,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时已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尚未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应一次性或逐年缴足应缴养老保险费用,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学校扣除不合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所需的各项必要支出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禁止任何国家机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禁止将罚款数额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拨付经费挂钩,禁止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绩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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