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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可以办理转让吗

2021-10-20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权利证明书的房地产不能转让。由于期房尚未交付,因此是不能取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的,换言之期房是不能进行转让的。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不涉及预售商品房。最新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商社的,预约者和受让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照本方法第40条的规定向原注册机构申请变更预约注册。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办法》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对转让程序进行了规定。

相关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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