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申请,职工本人可以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审查后依法予以受...
工伤职工,可在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应当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其他。
个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将工伤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工伤科,由工伤科代劳动者到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然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安排劳动者到所在市具备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最后由工伤科工作人员通知劳动者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4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