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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可在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
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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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将工伤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工伤科,由工伤科代劳动者到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然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安排劳动者到所在市具备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最后由工伤科工作人员通知劳动者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应当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其他。
个人申请工作认证与公司申请基本一致,通常需要1、进行工作认证,取得工作认证书。2、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评定。3、鉴定人携带医疗机构发行的伤口、疾病、残疾诊断证明书等相关诊断资料和员工残疾劳动鉴定审查表,每周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科进行鉴定。4、鉴定办公室对鉴定人员携带的材料经专业人员确认后,缴纳鉴定费。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在鉴定事务所发行委托诊断后进行鉴定。5、鉴定资料收到注册日起15天后,申请人和公司的劳资者来接受鉴定结果和收到的资料。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15天内向上级一鉴定机构申请复查,不服的可向省级一级鉴定机构申请复查,省级鉴定机构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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