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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
民间借贷的“利滚利”俗称“驴打滚”,法律上称之为复利,是指出借人将借款人所欠利息记入本金再行计算利息。提及“利滚利”,很多人就会想到必然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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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利滚利”俗称“驴打滚”,法律上称之为复利,是指出借人将借款人所欠利息记入本金再行计算利息。提及“利滚利”,很多人就会想到必然高利贷,认为这必然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看前期利率不应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是否出具了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低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并且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那么法院会支持,如果前期利率超过利率,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看前期利率不应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是否出具了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低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并且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那么法院会支持,如果前期利率超过利率,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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