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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承担的债务,另一方配偶是否应当承担共同清偿责任,评判事实主要应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债务的发生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另一方...
夫妻有连带清偿对方债务的义务;清偿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清偿债权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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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有偿还义务,需要分情况讨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如赌博的支出、赠与、请客实施行为支出的银行流水,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或者一方清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借款,如果因为结婚家庭的生活而借款的话,夫妻的共同债务,另一方也必须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夫妻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负责这笔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点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负债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债,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和配偶共享负债 (四)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病,负法定义务的人治病负债; (五)养育孩子承担的债务 (六)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负债; (7)为了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训练费用负担的债务 (八)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 (九)夫妻协商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如果另一方认可或者在借款用于正常生活且在范围之内,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如果债权人无法举证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共同经营或者生活,另一方不会承担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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