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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按下列方式清偿: 1、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 2、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 3...
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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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存在与否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或被告主张的债务事实是否成立;由主张债务成立者负举证责任。(2)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争议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分配分两种情况,如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由主张债务属个人债务负举证责任;如债务发生在结婚前的,由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方负举证责任。
凡事婚后所产生的任何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领了结婚证后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具体有: 一、用于子女教育,父母医疗等家庭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任意一方基于合法合同所产生的债务,譬如做生意签订的各种合同(前提是合法的生意),购房购车的债务等; 三、结婚花销所产生的债务,譬如借的彩礼、办婚姻的借款、置办家具的开销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四、其他夫妻间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债务; 以下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一方的婚前债务:就是说债务行为是发生在结婚前的,就叫婚前在债务; 二、一方的赌资、毒资之类的不合法的债务;在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在实践中极为混乱,也深为大家所关注。 本文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定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债务形成的时间、债务形成的主体,承担责任的方式、实践中的认定、处理的程序等作出论述,以明晰概念。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划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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