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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
协议,后依然有效。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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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的奏效要件,婚内协议应担采用书面形式,两方合意即为奏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限定,夫妻能够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有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所有。 2.商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财产商定对两方具有约束力。商定不明确的视为无商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否则仍以共有财产清偿 4.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房屋的协议,如果进行了,该协议不得撤销。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如果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则该协议受法律保护;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婚前财产不需要,永远属于个人,以结婚登记时间为界。2、如果该的产权在你婚前已经登记在你的名下,那么该商铺也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你可以和你未婚夫就婚后由谁还贷以及还贷部分的归属进行协议约定,只要双方自愿签署,内容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要不要公证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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