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根据是不是

2021-11-02
下列鉴定意见在刑事案件中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品不一致; 二、送检材料.样品来源不明,或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 3、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鉴定机构的经营范围和技术条件的; 4、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5、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五条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 (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