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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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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1。合同当事人的意思是虚假的;2、当事人没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是真实的;(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和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在《合同法》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一般可依据以下二种情况来分析其法律效力: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内容损害国家利益,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则该合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这种行为就其外表看来是合法的,合同行为只是一种表象,其被掩盖的是一种非法的隐匿行为,当事人主观上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知道其所隐匿的行为与外表行为不一致,也就是说当事人所要达到的非法目的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造成的非法结果。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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