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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征地补偿款的性质上看,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属于遗产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个人承包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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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是属于土地所有人的。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农村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性质,目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属民事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法研室就持这种观点。在法研(2001)116号《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答复》中,认为此类问题可以参照我室给广东省髙级人民法院法研(2001)51号《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办理。法研(2001)51号《答复》的内容为:农村集体经济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就该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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