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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铁道部招标范本规定,铁路目前的合同一共分为三种:单价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和总价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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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包括: 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3套施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本条不采用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另行书面通知。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工程施工中所有涉及造价变更的签证、主要材料差价款;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量的增加;工期的调整;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工程的设计变更等。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1名 姓名:职务:现场工程师 职权: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和现场签证进行确认。价格确认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报上级部门经理批准确认。 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若项目经理不积极配合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工作或在工作中采取不合作态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若项目经理不长驻现场的(驻现场时间少于23天/月),一经发现发包人将每次按履约保证金的1%对承包人进行罚款。
关于使用铁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②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或专业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③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以下几种: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长期整车货运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1)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2)发站和到站; (3)货物名称; (4)货物重量; (5)车种和车数; (6)违约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以货物运单作为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零星货运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2)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要铁路局; (3)货物名称; (4)货物包装及标志; (5)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6)承运日期; (7)运到期限; (8)运输费用; (9)货车类型和车号; (10)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11)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3.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订立的形式。 铁路货物运输中,属于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可以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4.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合法手续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以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该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的货物运单,由当事人双方填写,托运人必须在运单上签名,托运人是社会组织的,还应当在运单上加盖单位的印章。托运人对自己在运单上所填记事项,必须负完全责任。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记后,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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