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赌博罪的司法解释是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在认定赌博罪共犯时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必须有共同的赌博犯罪故意即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行为人的认识状态是明知,认识内容是他人在实施赌博犯罪在此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意思的联络和沟通可以是双向的也可以是单向的,即使他人不知情也不影响赌博罪的成立。二是行为人必须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信、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其中计算机网络帮助主要是指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等条件和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6人已浏览
3,431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1,6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