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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后,这一处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
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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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法律已经明确,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你可以得到两块赔偿!!你不仅可以要求第三人(交通事故加害方)给你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而且可以取得工伤保险标准的工伤赔偿。这两者现在并不矛盾!! 2.工伤的赔偿和人身损害的赔偿是两回事情!计算赔偿的项目和方式都不太一样! 人身损害赔偿在你向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求赔偿时,你应该依据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来计算; 而工伤赔偿,其实应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办,而且每个省市还有自己专门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你可以参照当地的这个实施办法来计算。 3.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已经按照国家规定给你支付了工伤保险金,那么除了工伤事故以后,只要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其实大部分赔付都是由当地的工伤保险基金来陪的!(记住不是公司来赔,如果让公司赔,那么这个工伤保险基金就丧失了其存在的意义了)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及工作单位,申请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1、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和管辖范围之内;申请人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条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第三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本规则第九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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