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履行遗赠上附加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受遗赠人不履行义务通常是不可以接受遗产的,但也存在例外,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可以在遗赠时为受遗赠人设定义务,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除非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例如该义务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等,受遗赠人才能不履行该义务。如果受遗赠人不履行义务,经有关单位或者其他继承人请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并将这部分财产交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被继承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2、如果义务能够履行,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的理由而不履行义务,那么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法院取消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权利。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可以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所以,如果当你是一份附义务的遗赠中的相关人,如果出现上述的情形就可以知道谁可以接受遗产,谁不可以接受遗产了。
对于遗嘱人在遗嘱中所附义务是合法的、正当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履行遗嘱中所附的义务,则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失去接受遗产的权利。如果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遗嘱中所附的义务而占有了遗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这里所说的“有关单位”,是指被继承人的工作单位、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单位和国家有关机关、社会团体等;这里所说的“个人”,包括被继承人的亲属、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履行义务的受益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经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后,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取消该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权利。
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财产的作用和目的等提出要求,受赠人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所附义务的一种双务契约行为。受赠人如果接受赠与财产后不履行赠与人所提出的义务,赠与人则可以撤销赠与,并可要求受赠人返还所赠与的财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尽管该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但由于受赠人未履行合同所附义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赠与人仍然可以撤销赠与,并索回所赠物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