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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
张某与你签订的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也未经过公正,故张某无须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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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时间期限:(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你表述的情况基本上无法撤销,除非有法定撤销的三种情况,且要在规定的期限内。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换句话说,在赠与合同成立后或者赠与人已经部分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赠与义务或者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但尚未履行的部分赠与义务。 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一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这一情况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之前。如果赠与人自身的经济状况已经十分不好,仍向他人表示赠与意愿,实际上赠与意愿多无诚意,赠与合同也无履行基础。二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或者个人家庭生活发生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计,无法履行扶养义务等。满足上述条件的,无论赠与合同以何种方式订立,无论赠与的目的性质如何,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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