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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盗窃、损坏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洪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报告、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某是否涉嫌犯罪,要看他毁坏的财物数额是否较大,或者有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否需要判刑,要看检察机关是否提起公诉,法院是否判刑了。不过,王某要承担赔偿财物的民事责任。
看价值有多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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