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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走私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放纵走私罪主体仅限于海关工作人员;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则为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前者在内但比前者广泛得多。 2、客观方面不同。放纵走私罪表现为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显然,放纵走私罪一般是纯正的不作为,即对走私行为完全不采取措施,予以放纵;后者则对走私行为作了处罚,只不过是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而未移交。 3、对象不同。放纵走私罪对象为走私分子,既可以是具有走私行为但不构成走私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又可以是走私犯罪分子;而后者则必须是走私犯罪分子,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
一、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有以下几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的,因而定金规定于《担保法》中,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而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于合同履行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于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有预先给付和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预先给付和证约的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于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则可以是双方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定金为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二、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由于定金在合同履行后可以抵作价款,并且定金是于合同履行前交付的,因此定金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与预付款相似。但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其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性质和作用不同定金为债权担保方式,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定金罚则给予当事人以压力,担保合同的履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其作用是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提供资金上的帮助,为合同的履行创造条件。(2)发生的基础不同定金是依据定金合同而发生的,并且只有在一方实际交付后,定金才能成立;而预付款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预付款时,其行为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反。(3)适用的条件和后果不同定金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履行主合同债务的,适用定金罚则,发生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后果;而交付和收受预付款的当事人一方违约时,不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已付款项的后果,预付款仅可抵作损害赔偿金。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修正后的《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之一,而重婚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夫多妻”和男尊女卑的丑恶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刑法》上也有特别的规定,《刑法》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条规定中,“同居”是违反《刑法》规定的,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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