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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经2014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2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资产重组的审批时间为,如果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需要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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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10月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我会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合并分立)划分为豁免/快速、正常、审慎三条审核通道,分道制信息于受理后在资产重组证监会审批具体有什么规定?qot;审核类型资产重组证监会审批具体有什么规定?qot;一栏公示。收购报告书审核和要约收购义务豁免行政许可项目,以及10月8日前受理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不适用分道制。 接收申请及审核进度。包括:接收、补正、受理、反馈、反馈回复、并购重组委会议和审结7个主要环节,公示每个环节的具体日期。其中,受理环节包括了受理、申请人申请撤回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等情形;审结环节包括了核准、不予核准、终止审查等情形。具体情形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备注。包括:申请撤回、不予受理、申请人落实补正意见中、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申请人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中、征求相关部委意见中、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立案稽查暂停审核、行政处罚终止审查、消除影响恢复审核、实地核查、举报核查、申请人申请延期回复反馈意见、申请人申请撤回申报材料、财务资料更新过程中、不予核准、终止审查等。 一般来讲每个程序是20个工作日。
资产重组的审批时间为,如果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需要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资产重组的审批时间为,如果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需要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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