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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空间是公共地方,不能出卖,也不能赠与。建设部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分的外形或结构,除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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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屋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后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 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第七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据此,楼顶屋面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对楼顶屋面不享有专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将楼顶屋面售予购房者。如使用楼顶屋面与相邻人发生纠纷, 在司法实践中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如果商品房内有通往楼顶屋面的公共通道的,顶层住户不得妨碍楼内其他业主经过公共通道通往楼顶屋面;如果没有公共通道的,其他业主欲从顶层住户室内通往楼顶屋面的,须经顶层住户同意。
楼顶屋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后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第七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据此,楼顶屋面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对楼顶屋面不享有专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无权擅自将楼顶屋面售予购房者。如使用楼顶屋面与相邻人发生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如果商品房内有通往楼顶屋面的公共通道的,顶层住户不得妨碍楼内其他业主经过公共通道通往楼顶屋面;如果没有公共通道的,其他业主欲从顶层住户室内通往楼顶屋面的,须经顶层住户同意。
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要想在屋顶或其他的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就必须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安装的广告牌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所收取的广告费的主要部分归业委会所有,由业委会统一保管、使用,开发商只能收取小部分的管理费。但如果开发商是为本小区做宣传用的广告牌,只要征得业委会同意,在不影响业主生活的前提下,是不需要向业委会交广告费的,因为该广告的受益者是业主和开发商双方;另一种情况,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安装广告牌就不需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只要做到不影响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广告的内容不会降低小区的整体形象,开发商就可以安装广告牌,并且所收取的广告费就全部归开发商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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