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可以要求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人提供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活动有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检查。...
基金、集合计划应当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产品或工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境内机构投资者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顾问进行境外证券投资:(一)在境外设立,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二)所在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三)经营投资管理业务达5年以上,最近1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四)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最近5年没有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境内证券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担任投资顾问的,可以不受前款第(三)项规定的限制。
境内机构投资者开展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应当由境内商业银行负责资产托管业务,可以委托境外证券服务机构代理买卖证券。
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应当将其自有资产和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财产严格分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1人已浏览
848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4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