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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由此可见,林地承包权...
对承包家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以户为单位承包; 有些家庭成员的死亡对家庭的存在没有影响,所以此时没有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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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承包的山林不能用于坟墓。承包人没有在承包山林建坟的权利。2、个人承包山林的,只有对承包的山林进行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并不享有随意在山林土地上建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权利。且,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林地禁止建造坟墓。《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城镇居民承包农村土地是可以的。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如果你有这块山地的土地经营权证,那理所当然就属于你。照你的描述来看,你现在实际占有这块山地在经营,但如果没有办理土地经营权证的话,那就属于一桩纠纷了。但是你所描述的那位拥有土地证的村民,土地证属于他的至亲,而不是家庭内部成员,那么他至亲的土地经营权证是不可以被这位村民所继承的。说简单点这位村民拿至亲的土地证主张权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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