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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未办身份证需当地派出所证明);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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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苏州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两个证人的证言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苏州工伤认定容易吗,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证人迫于用人单位压力,不敢为工伤职工作证的情形,人社局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职工可以提供信息,请求人社局进行核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不是受伤后直接向公司报销凭证,而是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等级评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1、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的旁证证明(证人证言)。5、在下列情况下,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的,需提交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2)上下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3)属于交通事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协议;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位(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还需要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六)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和办理人身份证明;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应当认真审。材料完整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报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苏州申报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材料?申报工伤待遇需要申请审核表、认定工伤决定书、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一、申报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1、《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审核表》;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应同时填报《苏州市工伤人员一至四级定期待遇审批表》。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或工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事故结案批复或工伤事故调查报告。3、需结付工伤治疗费用的,应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原始发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及费用明细清单等;到苏州大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的,还须提供事先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苏州市区参保工伤职工转外住院登记表》和交通费原始发票。4、需结付配置、更换、维修(不含保修期内维修)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须提供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确认的《苏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出具的费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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