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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应“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按照《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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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方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收回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利状况;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及调查报告; 4、详细的土地补偿标准和金额; 5、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无形资产一般无残值,按年限平均摊销。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应当别开进行摊销和折旧。(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各自算各的,当成两个不同的资产处理) 例外情况:1、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土地使用权计入所建造的房屋成本。 2、企业外购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确实无法分离的,将土地使用权按固定资产处理。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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