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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贷款购房,婚后男方提出离婚,还需要承担法律

2021-10-31
婚前买房约定男方偿还贷款的,离婚后女方是否偿还贷款,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婚前贷款购买登记的男性一人名称的,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产权归男性的,女性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2、婚前贷款购买产权登记为两人名称的,女性仍有偿还贷款的义务。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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