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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可以再使用迁出地的户口本: 1、当事人的户口迁出户口所在地的,在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同时,迁出地的常住户口就必须”注销“; 2、当事人应...
(1)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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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未婚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所需资料:(一)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居民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身份证和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或《军官证》(如果《军官证》没有显示其驻地部队就需出具部队证明)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三)监护人提出申请的,监护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
补办户口簿不一定要户主。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出具书面委托申请;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1)公共房间。当事人持有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明书、住房租赁合同和住房租赁人同意分户的文字资料等证明书,向现在的户籍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警察调查确认派出所所长的许可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有分户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和公正书、私房住宅证明书等证明书(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发行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书)向现在的户籍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警察调查确认派出所所长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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