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
1、不是工伤,则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但若是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且不存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认定成功医药费可申请报销,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报销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3、工伤认定结论;4、其它资料。【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报销流程: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报销比例: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报销比例100%。
1、能报销。 2、工伤可以从工伤基金报销医疗费,非工伤则只能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报销。 3、如果职工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了,应该优先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用一切都由工伤保险来支付。 4、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则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5种法定事由: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其中没有提到中止工伤认定,且该规定没有兜底条款,根据此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447人已浏览
5,170人已浏览
4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