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企业是否需要评估新股东的引入?

2024-12-06
投资价值评估是必不可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于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必须接受精细化评估,以提供可靠的价格依据。同时,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确保所有权益得到公正保护,不得对这些财物进行过高或过低的评价。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门颁发的《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第四条的规定,如果有将非货币资产转化为对外投资的行为,就需要对这些资产进行科学量化的评估。特别是,当这种行为涉及不同法人实体之间的投资关系时,就可视之为外部投资行为,需要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评估。 虽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发布了第64号公告宣布原有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39号)予以废除,但其中关于股权出资评估过程的详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废止之后,并未出台相应的新文件取代之前的规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