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担违约责任有五种方式: 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
(1)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因此,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不同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所导致的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违约责任由什么构成?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一、行为。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无约可违,自然不存在违约责任。二、过错。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理论上来讲,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四、因果关系。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差异首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发生时刻不同。缔约上过失职责发作在合同订立阶段,违约职责则发作在合同有用建立之后。 2、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职责是一种法定的危害赔偿职责,其意图是解决没有合同联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差错而形成另一方信任利益丢失的问题;违约职责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好,如当事人可以约好违约金、危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