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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出事故,车主不需要赔偿。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受害方与朋友同乘车辆的行为属于善意无偿搭乘,受害方所花的医药费、因伤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 超出保额范围的,在受害方对事故无过错的情况下,应由该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一辆朋友的车发生事故,损失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乘坐朋友的车是好意的,根据交警的事故责任确认,如果责任属于其他方,则可由肇事者承担。机动车驾驶员有责任的,应当减轻赔偿责任,驾驶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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