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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2、在承揽合同中...
1、若承揽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一般应当由发包方对第三人的损失负责,若承揽人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发包方可以向其追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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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后,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转租租赁物造成损失,出租人未履行妥善保管义务,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索赔。
1、委托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事,受托人在替委托人处理事务时致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在赔偿后可以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向受托人追偿;因不可抗力或受托人不存在故意、过失或者过失轻微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3、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若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工程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另外,因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法律直接赋予承包人就建设工程折价、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承包人也不能直接采取扣押、留置等方式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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