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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对上诉费用的计算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以财产性案件为例,具体介绍一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部分规定...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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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 第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第三,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对于你的刑事上诉期怎么算这个问题,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期间以时计算的,开始的时不计算在内,而应从下一个小时算起。比如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诉讼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在计算期间时,接受当事人申请的那一个小时不计算在48小时之内,即如果提出申请是在8点,应从9点开始期间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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