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居委会和业委会的性质不同,职能也不同,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性质不同: 居委会是社区,是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而业委会是小区业主自发成...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当经过业主的共同决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该事项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话,该决定可以获得通过。〈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中共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
一般情况下,业主自治小组属于非正式的物业管理主体;但是业主大会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大会决议中明确业主自治小组的产生办法和职责义务,使之成为业主大会的正式组织机构之一。对于业主大会决定实行业主委员会自管的小区或大楼,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成立业主自治小组,作为日常的管理机构,代表业主委员会实施业主大会的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788人已浏览
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