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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报酬和劳动合同可以不在一起吗

2022-11-12
在招聘和录用员工的过程中,录用函与劳动合同起着不一样的作用。录用函实际上是“要约”,是用人单位希望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员工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因此,仅有一张录用函不能直接构成合同关系的建立。只有在受要约人即员工对录用函的内容作出承诺时,这一纸文件才能对双方都产生约束力。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意思自治的结果,一旦签订就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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