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的长短一一对应,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约定生效。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试用期的,视为试用期已经结束,试用员工转为正式...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据我所知,二者要上报的数据、所缴纳的税金、营业资格和企业权利义务等方面没有区别。该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都得交(只要有销售经营行为发生,就有纳税义务,无论是否是试生产产出的产品)。 唯一的区别是试生产是少量生产,带有试验性,单位成本一般较高,可能还含有较大比例的开发成本。会计核算时有时不单独核算成本,直接通过期间费用或制造费用走账。 而正式生产是大批量生产,一般是在有确定的市场情况下的生产,可以准确核算成本,分摊人工费用等。 如果有区别,谁都会用试生产来规避纳税义务,来达到利己的目的。 应纳的税有: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的2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如果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视为没有试用期,工资应当按照转正工资发放。由劳动合同法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长短应依法规定与合同期挂钩。 劳动合同期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未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