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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设立的法律文本等请将具体的公司名称,股东情况,投资情况,及需要一下那些法律文本说明.1、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二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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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登记,应该先准备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等,再去相关部门进行填写表格,进行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指定(委托)书》,《指定(委托)书》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三)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该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故此,根据前述规定,在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时,通常既要有新设立公司股东会决议,也要有董事会决议。
填写以下内容:1、公司名称、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电话、邮政代码;2、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设立方式、经营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3、依照有关法律;4、最终签字盖章。《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批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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