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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不能转租。如果廉租房居民擅自转租廉租房,严重违反廉租房管理规定,将受到严肃处理。根据有关管理办法,以虚报、隐瞒廉租房申请规定中有关信息...
非法转租廉租房,应当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举报。廉租房是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应当收回非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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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出借、出租或者改变其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退还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租赁的廉租住房;(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 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承租人有转租行为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并且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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