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
现在车辆处理违规的情况下,所有者必须带着驾驶执照和行驶书去车辆违规地和车辆登记地的交通警察队和行政综合处理厅。如果违规没有扣分,可以直接去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汽车报废办理手续: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4,、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申请注销登记、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号牌和行驶证。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凭证,审查提交的证明、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行驶证、号牌,并出具注销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71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893人已浏览
9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