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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
一般是这样的但是要是能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是可以的。 按《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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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的合同能备案。 2、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其签订的合同是可以去备案的。 3、如果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不能签订合同,也不存在备案的问题。
1、分公司一般是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的,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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